致命事故推动三项新法:加州收紧电动自行车使用、速度与分类
2026年10月11日 20:00

加州州长纽森新签三项电动自行车安全法,叠加今夏已通过的校园安全培训计划,回应近年来高调事故与家长担忧。其一,AB 2595在圣马特奥县试点禁止12岁以下儿童骑行部分低速电动自行车,家长或监护人违反将被罚25美元;此前圣迭戈与马林县也获批类似试点。
其二,AB 2346对产品与骑行提出新要求:自2029年1月1日起,2类车(油门与脚踏助力可至20英里/时)须配速表,所有电动自行车须配前后灯(可一体或可拆);零售商必须向消费者明确车辆类别、最高速度与年龄限制。自2027年起,地方可将自行车道/多功能道速限设在10—20英里/时之间,并将人行道骑行 statewide 默认速限设为10英里/时。
其三,SB 1167针对被当作“电单车”售卖的超标电摩(可超28英里/时)强化监管,四大自行车与安全倡议团体力挺此举。支持者称此举厘清“伪电单车”带来的主要伤害来源;反对者则担心过度执法与证件年龄甄别困难,并呼吁以完善全龄友好路网为本,减少整体交通碰撞。